国有企业名为全民所有,实则是在少数人中分配收益
上世纪90年代,随着国企改革、现代企业制度的引入,中国国有企业开始以“减员增效”、“扭亏为盈”为目标,努力追求盈利。在中央政策的重点扶持下,国企盈利开始狂飙突进:1997年时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亏损数还占近39%,至2000年就已大幅好转,亏损企业减少了四分之三;至2006年,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达1.2万亿元,增长了14倍。
国企在政府的政策扶持、垄断经营授权下,盈利越来愈多,但其收益分配却主要是在国企内部分配,架空了其真实所有者——全体国民。在1997年至2007年的十年中,政府为了让央企休养生息,十年里不要求央企上缴利润;2007年以后虽然开始要求其缴利,但上缴比例不超过15%。而西方国家的国企每年需要上缴的红利基本占到利润的50%。
而央企上缴的少量盈利,也没有完全用在民生领域,令全体国民收益,而是大部分被返还给企业了。2010年央企利润总额1.13万亿元 ,但只上缴红利788亿,占比仅为7%。而者788亿上缴红利中,真正用于民生支出的只有90亿:40亿纳入公共预算、50亿用来充实社保账户。
可见国企的所有者名义已经与所有者权力脱钩,虽可以“富国”,却不能“富民”。
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上贡献显著,承担起了“富民”的责任
据统计,目前中国注册的私营企业数量已经达到840万户,个体工商户要达到3400万户,在整个国民经济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。民营经济在全国十几个行业当中的投资超过了30%,对外贸易超过30%,税收每年增加22%,就业人数1.8个亿。深圳大赢家
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,民营经济解决的就业人口最多。从1978年开始,国有企业大概只解决了9500万人的就业问题,而75%以上的就业岗位是由民营企业提供的。
除此之外,据IMF研究表明,按附加值计算,中国民营企业的资本回报率比国有独资企业高50%,比国有控股企业高33%,比国有参股企业高24%。
“什么是私营经济?国有企业被少数人控制就是私有经济,而民营企业发展大了就是人民经济。”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保育钧如此比喻。